公司新闻

债务举证注意事项

  基本要求
  当事人是公民的,应查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联系电话;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一、举证
  1、明确民事法律关系据以发生、变更、消灭等事实的证据:(合同、协议、借条、欠条、收发货凭证、往来信函等。)
  2、确定债权债务数额的证据。
  3、其主张的法律依据。
  4、应当由当事人举证的证据。
  5、上海追债公司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1)证明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结婚证等证据的原件和复印件;
  (2)企业单位作为原告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等材料的复印件;事业单位应提交事业法人代码证;
  (3)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作为原告的,还须提供其金融许可证。证明被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营业执照、身份证、护照等证据的复印件;
  (4)被告为在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成立的企业的,应提交其近期工商登记单,被告名称有变更的,还应提供变更登记单。
  二、具体要求
  1、提供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借据、欠条或合同等书面证据。没有书证的,应提供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的时间、地点、金额,并提供无利害关系的证人证言或证据线索。
  2、有抵押物的,应提供抵押物的名称、数量、价款数额、存放地点和保管人的姓名等证明材料。
  3、有担保人的,应提供担其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址;担保人是法人的,应提供法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及其住址。有担保协议的应提供书面担保协议或担保条款。

版权所有:Copyright © 2003-2026 华南收债网版权所有 广州追账,广州讨债,广州收债,广州清债,广州追债,广州要债,广州收账,广州要账,广州催债,广州清账,广州催账,广州讨账,广州收债公司,广州清债公司 Power by DedeCms     粤ICP备09208130号-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