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上海清债公司了解,福建人吴某现年30岁,2012年4月和5月,吴某在嘉兴注册成立一家贸易公司和一家汽车用品商行,其实他则开公司另有企图。
之后,吴某来到上海,吴某开始帮人刷卡套现,并从中赚取一定比例的手续费。将近一年的时间里,吴某的三台POS机累计非法套现的金额达到213万余元。
2013年3月,钟先生在外地需要现金周转,就委托朋友拿着信用卡再次找到了吴某,在吴某的出租屋内一共刷卡11万余元。可是这次,钟先生等了好几天还不见钱到账,。钟先生回到上海后,才得知吴某已经搬走了。
据悉,吴某找到了自己的同乡王某。由于代理赌博网站而涉嫌开设赌场罪,王某当时还在取保候审阶段。吴某把“客户”介绍给王某,然后赚取介绍费。期间,吴某还用买来的身份证骗领了几张信用卡,自己套现本金7万余元。
8日,上海收债法院经过审理对两人作出了宣判。吴某因犯非法经营罪、信用卡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处罚金八万。王某犯非法经营罪,连同开设赌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6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