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资料的显示,在我国企业所持有的逾期应收账款比例一直是居高不下,从政府的机关、企业公司到社会上的普通自然人,包括农民工在内,被拖欠债务的受害者五花八门,仅我国每年由于信用问题造成的损失已有6000多亿元人民币。“市场需求决定市场供给,这就是收债公司存在的巨大市场需求和空间。自古以来,“欠债还钱”被中国人认为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但是有时因债务人下落不明或故意逃避债务等原因使得债权人仅凭一己之力难以顺利要回欠款,向法院求助又面临成本高、周期长、执行难的问题,于是讨债公司便有了存活的市场。”据业内人士保守估计,目前全国至少有10万人在从事这份讨债职业,1995年,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布通知,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开设讨债公司。“未来可能有超过100万人从事这一高额利润职业”。
上海收债公司,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调整了商标分类注册范围,“侦探公司”、“私人保镖”等新兴服务行业纷纷出现在新颁布的“商品和服务商标注册区分表”中,或以“咨询”、“调查”名义开设的公司,实际上就是以“追债”为业务的收债公司,只要不违法,不触犯法律底线,有法律依据,在法律赋予的权限范围内做事,就不违法,只要不绑架,不限制人身自由,不暴力,不危害人身安全等违法犯罪活动。合理合法收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