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保证是保证方式的就一种。就是指保证人为他人债务提供保证时,和债权人约定,债务人不能去履行债务的时候,保证人才承担保证的责任。所谓“不能履行债务”是指债权人和债务人的主合同纠纷经过了人民法院的审判或者仲裁机关的仲裁,并且人民法院依法对债务人的财产执行之后,仍然还是不能去清偿债务时,保证人才会对未受清偿的部分承担保证责任。对于说没有依法对主合同纠纷进行诉讼或者仲裁的,或者虽然经诉讼或者仲裁但并未对债务人的财产强制执行的,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则是有权拒绝承担保证责任。一般保证是人享有的这项拒绝履行债务的权利就是先诉抗辩权。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就可以在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时提出抗辩,要求债权人先对主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仲裁并就其财产实行强制执行,在债权人已依法对主债务人的财产申请执行后仍不能清偿债务时,保证人才履行其保证责任。

